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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海市·环翠区

办事攻略

办事指南

再生育审批


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事项编码
所属部门 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对象 法人
实施主体 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
共同实施部门 办理情况公开范围 申请人或权利相对人
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
法定时限依据 不同时限情况描述
咨询电话 环翠楼办事处:0631-5222675; 鲸园办事处:0631-5223183; 竹岛办事处:0631-5312572; 嵩山办事处:0631-5552029; 孙家疃办事处:0631-5125790; 张村镇办事处:0631-5757304; 羊亭镇办事处:0631-5764143; 温泉镇办事处:0631-5364214。 投诉电话 0631-5810882;0631-12345
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网上办理 窗口、网上均可办理
办理地点、时间 办理地点: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59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2号社会事务综合窗口    窗口号: 22号   【点击可查看该事项的现场办理点】
办理时间: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0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
详细地址:
服务指南 该事项暂无服务指南


1、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【查看详情】

不收费

1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: (一)夫妻生育两个子女,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,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,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; (二)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,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; (三)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,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; (四)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,另一方未生育,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; (五)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,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; (六)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。

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/份数 材料要求 范本下载 空表下载 备注
山东省再生育申请审核表1份

原件1份

下载 对符合《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再生育条件、申...
【查看详情】
零基础标准化清单 下载
服务指南 下载
身份证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(可通过爱山东APP亮电子身份证,实现纸质材料免提交)

原件1份

复印件1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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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本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

原件1份

复印件1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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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证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

原件1份

复印件1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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符合再生育申请的证明文件1份(收复印件、验原件)

原件1份

复印件1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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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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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子项名称 受理岗位和职责/投诉 投诉举报的处理 申请行政复议子项名称 申请行政诉讼子项
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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